投訴爆燈 唔肯交人 平機會擬告Facebook

【記者何瑞芬報道】網絡無邊無際,社交平台歧視言論難以追究?負責執行反歧視條例的法定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點名指,曾就多宗歧視投訴個案與社交平台Facebook(Fb)交涉,惟對方屢屢以保障言論自由,有既定處理歧視政策,或資料要向美國法院申領拒絕披露涉事用戶資料,令該會至今未有一宗成功追查的個案,會方考慮循法律途徑控告Fb。

或違刑事條例 可被起訴罰款

根據平機會資料,一五及一六年所接獲的涉種族歧視及殘疾歧視個案總共只有八宗,惟一七年至今年十月已接到七十一宗有關投訴,當中五十一宗是種族歧視及二十宗是殘疾歧視,大部分涉及網上言論,飆升近八倍。高級平等機會主任(少數族裔事務組)何永強稱,殘疾歧視多與精神病及情緒病有關,種族歧視言論則多涉有人在少數族裔機構的Fb主頁上發布仇視言論,令其人身安全受威脅。

該會法律顧問Peter Reading指出,投訴絕大部分發生在Fb,由於用戶多為假身份,需依靠Fb提供用戶電郵及IP地址等才有機會跟進事件。但去年底接觸Fb公司,對方拒絕向平機會披露任何用戶資料,指要保障言論自由,又稱已有處理歧視言論的政策,更指用戶資料被存在美國,該會需到美國向當地法院申請才可取得資料。

平機會營運總裁陳奕民承認,Fb的不合作導致無一宗投訴成功跟進,會加強對公眾的反歧視教育,未來亦不排除循法律途徑控告Fb。根據本港反歧視條例,任何機構在無合理理由下拒絕向平機會提供資料,或會觸犯刑事條例,一經定罪可被起訴及罰款一萬零一元至兩萬五千元,惟因未有一間公司及機構會斷然拒絕提供資料,故從未使用過該條文,該會會檢視該條例是否適用在Fb身上。

Fb:會移除違規內容及用戶

Facebook回應指絕不容忍仇恨言論,網站已有相關守則,違反守則的內容和帳戶會被移除。該公司又指有政府部門向其索取資料時,都會經內部進行嚴謹評估,審視有關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與國際準則,若認為不符合或因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存差異,該公司會把有關政府部門轉介予其他合法渠道,如會透過香港與其他政府的法律互助條約程序來處理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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