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自斷掘金財路

經過周庭和劉小麗連串DQ事件後,朱凱廸似乎還未嗅到𤓓味,還公開宣稱其「港人自決」立場不變,大有挑釁港府的意味,結果求仁得仁,參選村代表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儘管林鄭強調無計劃影響朱的立法會議員身份,但避得過初一,避不過十五,就算不被即時DQ,其連任之路也肯定中斷。

這一切都是自找的,怪不得誰。根據過去慣例,即使參選人在確認書或口頭表示擁護《基本法》,選舉主任仍會依據其一貫言行另行作出判斷,像劉小麗報名前刻意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口口聲聲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效忠港府,但其自決主張並無改變,一樣無情講。朱凱廸自恃是立法會直選「票王」,目空一切,事前對港獨主張含糊其詞;事後又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人大釋法跟村代表選舉無關,批評選舉主任的裁決沒有法律依據,擺明誤導公眾。

其實選舉主任的裁決是出於《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等規例,當中「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清楚列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該人不得獲有效提名」,朱凱廸跟其他本土派是一丘之貉,過去多次到台灣播獨,港獨主張呼之欲出,是否擁護特區不言自明,絕不是含糊其詞就能蒙混過關。

說到底,自決和港獨本質上並無分別,不過是港獨分子魚目混珠的名堂。當然,朱凱廸之流又少了一個呃政治飯食的掘金機會,如喪考妣也就不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