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勒死癱妻認誤殺抑鬱翁或判感化

筲箕灣耀東邨去年發生八旬老翁殺病妻的倫常慘案,揭示背後原來是患抑鬱老翁深感健康日差,害怕「自己先走」而無人照顧半癱妻子下,而親手送對方離世的悲歌。老翁原被控謀殺罪,但他昨日在高院獲准以精神問題減免罪責為由,改認誤殺罪。法官明言會考慮輕判被告感化,並確保其情況得到足夠支援。法官現先索取其感化報告,將他繼續收押至明年一月八日始作判刑。

現已八十一歲被告黃國萬,被控在去年六月六日在耀東邨耀明樓某單位內,誤殺其七十六歲妻子林美琴。被告被捕後收押一年半的候審期間,曾接受三名精神科醫生檢查,均斷定他犯案時患有重度抑鬱症。醫生認為被告對社會並不構成威脅,亦毋須接受住院式治療,但建議他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的跟進。另外,他亦被診斷患有腹股溝疝氣,需接受治療。

法官索取報告再量刑

辯方昨求情指本案是典型家庭悲劇,被告獨力照顧病妻,自感孤立無援,並受抑鬱影響而犯案。辯方指事發後,被告的兄弟姊妹願給予支持,因此建議法庭判被告感化。法官亦表示法律不外人情,認為判感化比單純將被告釋放,可能更好,惟法庭關注其年紀是否適合感化令,因此先索報告以量刑。

案情顯示,被告與死者在八○年結婚,二人的獨生子卻在○七年廿四歲時自殺身亡,自此留下兩老相依為命。死者生前有高血壓、類風濕關節炎及甲狀腺機能低下症,她並在一五年中風後曾入住老人院,但因不習慣而回家居住,由被告獨力照顧。案發日上午八時,被告致電九九九,表示他不堪死者因病受苦而將對方勒死。

殺妻後打消自殺念頭

警方到場拘捕被告,被告坦認殺妻及願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在單位內找到被告三張遺書,一張指示房署處理其財物,另兩張就授權警方處理其屍體。被告向警方表示,死者中風後右邊身癱瘓,常跌倒且失去味覺和視力,不時說生存沒意義。年邁被告亦自覺健康日差,擔憂自己先死而無人照顧妻子,有殺妻之念已久,但沒有勇氣實行。而他亦有想過,殺死妻子後自殺,後來覺得要承擔責任而打消自殺。

最終他決定「落手」,犯案當日趁死者未睡醒,拿竹製不求人壓住死者頸項半小時,期間對方沒有掙扎。他確認死者無心跳後,就梳洗和做一會家務,下樓吃過早餐,再回家報警自首。

案件編號: HCCC 9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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