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車 傷者僱主拒認工傷

【本報訊】工業傷亡權益會接獲上周五長青公路旅巴奪命車禍的傷者求助,指因涉事旅巴非由公司安排,遭拒承認工傷;該會總幹事陳錦康批評,現有條例過時,要求修例,加強對僱員的保障。保險業界則指,按現行條例,今次部分傷者登上非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確不受工傷保障,但可獲汽車第三保險賠償。另外,運輸署今日與公共巴士同業聯會開會,檢討改善非專營巴士的安全。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員以乘客身份,乘用由僱主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遇意外,才受條例保障。不過,今次涉事旅遊巴是由太古集團接載旗下國泰員工的專車,惟事發時載有其他公司員工。

業界撐裝安全帶 倡政府補貼

除工業傷亡權益會收到車禍傷者被拒列作工傷處理的求助外,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也接獲數宗相類求助個案,正考慮與相關公司個別商討,爭取酌情賠償。

此外,運輸署今日與公共巴士同業聯會開會,研究強制安裝及使用安全帶等。聯會副主席鄧子強支持於非專營巴士安裝安全帶,但前提是要更換新車而非加裝,因當中涉及拉力測試,「唔係淨係加條帶咁簡單,要拆晒成架車(內部)」建議政府向業界提供換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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