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法機關去年進行截取通訊時,被揭發八宗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較前年只有一宗大幅增加。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認為,相信有關個案並非蓄意截聽,且無可避免,但有立法會議員仍對升幅表示憂慮,又關注執法機關進行秘密監察的次數十年來大減逾九成,擔心各部門怕被秋後算帳而寧可「少做少錯」。
石輝昨就《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二○一七年周年報告》召開簡介會,指執法機關去年有八宗個案是無意中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相對一六年只有一宗取得保密資料的個案,去年數字明顯上升。
出席簡介會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上述數字增加表示憂慮。不過,石輝認為香港社會愈見複雜,愈來愈多人使用律師提供的服務,所以取得保密資料的可能性提高,並不令人驚訝,而該八宗取得保密資料個案均非被監聽的目標人物與律師對話,而是目標人物與其他人對話時突然提及,事前無任何迹象,並非蓄意。
另外,去年違規或異常個案有十八宗。執法機關採取了三項紀律行動,包括口頭勸誡或口頭警告。其中有執法機關兩名人員重複犯錯,致兩度未有保存應需保存的截聽成果,石輝指相關人員疏忽,但無帶來重大或嚴重後果。他指有些執法人員仍警覺不足、不夠小心,但整體而言,執法機關的表現令他滿意。
昨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議員林卓廷關注去年秘密監察個案較○七年法例初實施時大減逾九成,跌幅令人震驚,憂各部門因怕被秋後算帳,寧願「少做少錯,唔做唔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如無入侵性行動亦可達到目的,執法機關不一定要進行秘密監察,強調各部門有一系列嚴格培訓;廉政公署執行處助理處長林健明亦指,絕不會為逃避而減少進行秘密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