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自辯 何志平命運最快今定奪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行賄及洗黑錢,在美國紐約受審,聆訊於周一進入第六日。由於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在周一開始聆訊前,表明何決定不作自辯,因此控辯雙方料於美東時間周二結案陳詞,陪審團最快於同日,即香港時間今日可作出裁決。

控辯雙方先作結案陳詞

何志平一方表示決定不作自辯後,法官指根據美國憲法,何有權利自辯,並詢問是否主動放棄自辯權利,何對此作出確認。案件於上周一開庭時,控方預計審訊長達三周;到上周五退庭前,法官預計案件可於周三結案陳詞;如今何志平不自辯,則周二控辯雙方便可作結案陳詞,接着陪審員獲法官引導後即退庭商議。

控方於周一傳召兩位證人,滙豐銀行美國分行高級副總裁卡拉布雷塞(Carol Calabrese)作供時指,何於二○一五年三月匯給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旗下顧問公司的四十萬美元(約三百一十二萬港元),以及於二○一六年五月匯給烏干達外長庫泰薩的五十萬美元(約三百九十萬港元),均先從香港匯到美國,再分別匯給加迪奧和庫泰薩設在杜拜及烏干達的戶口。

華信向何兩度匯五百萬

檢察官辦公室調查員彭蘭德(Melissa Penland)則供稱,在何志平的銀行紀錄中,看到何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二○一六年二月,曾收到兩筆分別均為五百萬港元的款項,皆由與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有關的中國海洋燃油有限公司匯來。

總結於上周五天的聆訊,控方企圖力證身為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的何志平,以聯合國為渠道為華信尋找商機,期間向非洲政要行賄。曾任華信顧問的塞爾維亞前外長耶雷米奇作供時表示,自己介紹何與加迪奧認識;而已轉為污點證人的加迪奧,則指證何志平及華信職員涉以二百萬美元(約一千五百六十萬港元)的現金禮盒賄賂乍得總統德比,但遭對方怒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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