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施政報告提出填海建「明日大嶼」人工島,同時公布多項保育大嶼山的「新措施」,包括探討將島上五幅「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港府於一○年施政報告早已承諾將全港餘下五十四幅「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或透過法定規劃程序確立合適用途,但至今承諾未兌現,十九幅由漁護署負責評估的土地未有下文,部分更被揭伐木破壞生態。環保團體斥署方歎慢板,憂大浪西灣剷林建豪宅事件重演,促港府盡快堵塞規劃漏洞。
港府於七十年代成立郊野公園,為免引起村民反對和索償,部分鄉村、農地及周邊官地被剔出規劃,形成七十七幅「不包括土地」。有關土地雖毗鄰郊野公園或被其包圍,卻不受《郊野公園條例》監管,且因未納入法定圖則,亦不被《城市規劃條例》規管。一○年,有商人被揭於西貢大浪西灣一幅「不包括土地」進行豪宅發展計劃,引起公眾關注,促使港府承諾加強保護相關土地。
當年有廿三幅「不包括土地」已被納入法定圖則,港府決定將餘下五十四幅約一半,由規劃署透過法定規劃程序確立合適用途,另一半則由漁護署評估是否適合納入郊野公園範圍。至今,規劃署已完成制訂其中廿九幅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但獲漁護署納入郊野公園的卻只有六幅,仍有十九幅共一百八十六公頃土地前途未卜,其中近四十四公頃屬私人土地,面積相當於兩個維園以上。
位於西貢西郊野公園北面的荔枝莊,是其中一幅有待漁護署評估的「不包括土地」,總面積達十六公頃,私人土地佔近四成,多為農地。由於長期被河水淹浸,棄耕地已成一片淡水濕地,一三年曾有環團在此發現多種罕見蝴蝶。惟區內多幅地皮近年陸續被私人公司「買起」,記者近日到場視察,四處可見砍樹痕迹,又放置建材,恐破壞生態,惟因私人農地地契條款無相關限制,政府部門亦無權可制止。
南大嶼和北大嶼郊野公園交界,有另一幅「不包括土地」──地塘仔。該處除了是佛教靜修禪林,亦是「鄭凱甄怪眼螢」全球唯一已知出沒地,去年有份發現此新品種的香港昆蟲學會副會長饒戈表示,地塘仔環境潮濕、植被密集,加上多年來被郊野公園包圍,人為干擾較少,造就豐富的螢火蟲生態。「剷林、起屋都會直接破壞生境地,光害亦會影響螢火蟲接收光信號,任何形式嘅發展,都會令佢哋嘅生存岌岌可危。」
早年曾有發展商將地塘仔一幅三十萬平方呎農地擬建骨灰龕場,其後因違反地契被地政總署充公土地。然而,發展威脅並未告一段落,有僧人向記者透露,近年不時有商人前來察看附近多幅私人地皮,擔心將來有另一波發展計劃。
「相比規劃署,漁護署少好多阻礙,進度之慢令人費解」。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規劃署以往負責的「不包括土地」,大部分有村民居住,制訂圖則時可能需抵受原居民壓力。「真係迎難而上,睇番漁護署,依家先探討保護大嶼山呢啲地,都唔知叫唔叫進展,似將櫃桶底啲嘢摷番出嚟」。吳續指,農地地契條款僅限制搭建構築物,而挖土、砍樹、土地平整,甚至河流改道均毋須申請。他促請當局將餘下土地納入郊野公園或法定圖則,堵塞規劃漏洞及杜絕發展威脅,否則只令更多「不包括土地」淪大浪西灣翻版。
漁護署回覆,署方定期巡邏各郊野公園,包括「不包括土地」,如發現懷疑違例發展會按情況將個案轉交相關部門跟進,並將繼續根據既定原則及準則和相關考慮因素,評估其餘未有法定圖則覆蓋的「不包括土地」是否適合納入郊野公園。
地政總署回覆指,過去三年因應投訴及轉介,共就兩宗位於「不包括土地」的違反地契個案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全部均涉及於私人農地上搭建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其中一宗的業權人自行拆卸所有違契構築物,另一宗個案則被釘契。
圖:朱偉坤、關萬亨
文:林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