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於一四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清洗黑錢七億二千元罪成,判囚六年。他前年終審上訴被駁回後,律政司隨即申請充公涉案逾七億元的犯罪得益,有關聆訊已排期於十二月十日進行。案件昨在高院提訊,楊的母親及妻子透過律師向法庭表示,控方想申請充公的其中一項財產為楊的山頂大宅,但她們擁有該大宅部分權益,因此有意加入充公令的訴訟。
正在服刑的楊家誠(五十八歲)目前仍在監獄服刑,預計他將於本月底刑滿出獄,他昨日由懲教人員押送到法庭應訊。楊的母親及楊妻王曼酈昨除了透過律師表明有意加入充公令的訴訟外,亦要求控方向她們披露有關充公令聆訊的文件,以便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反對她們二人加入訴訟,透露有關物業是以公司名義持有,但她們並非該公司的股東。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