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保安主任涉向酒吧通水避查牌

【本報訊】屯門一幢工業大廈的夜更男保安主任,涉嫌向該大廈酒吧的女經營者「通水」,告知對方警員會上門查牌,從而阻礙警方調查酒吧非法售賣酒類飲品,兩人事後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提訊。裁判官押後案件至十二月廿一日再訊,待辯方索閱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期間兩被告續准保釋。

案中男被告為李立勤(卅四歲),報稱保安主任;女被告則是趙琴娃(四十九歲),報稱教師,據悉她是涉案酒吧的經營者。控罪指,兩名被告於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一七年十月七日期間,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男被告就警方即將巡查屯門石排頭路德雅工業中心內的一間酒吧兼卡拉OK場所一事,事先警告女被告,以妨礙及阻撓警方對該酒吧非法售賣酒類飲品執法。

案件編號:TMCC 28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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