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援夫婦被揭長期虐待有兔唇的十一歲長女,包括冬天逼她沖凍水涼、迫令她通宵單腳罰企、以砧板打頭等,因校方發現夫婦只偏心幼女,向長女查問下揭發事件,更發現長女已有尋死念頭。涉案父母早前承認虐兒等共三罪,裁判官昨在觀塘法院判刑時指,考慮事主盼重修親子關係,判兩被告感化令廿四個月,但強調今次是最後機會,若再犯將判監。
男被告(卅五歲)和女被告(四十歲)早前承認虐兒罪,男被告另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兒童罪,裁判官早前為二人索取感化官報告及心理專家報告才作判刑。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時引述相關報告,指兩被告已明白其情緒控制有待改善,又缺乏自我認識,但他們願意尋求心理輔導改善問題,冀獲判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考慮兩被告的報告評價正面,而報告也透露事主希望與他們重修關係,因此接納感化官之建議,判他們感化令,他們須遵守特定條件,包括由感化官督導接受心理輔導及參與小組活動。
控罪指,男女被告於一六年十月至今年二月間虐待當時十一歲的女童X。案情顯示,名兩被告沒有結婚,他們先後於○六年及○八年誕下X及幼女。X於一歲時因家暴問題需居於寄養家庭,至一五年即約九歲時才被接回家,一家四口靠綜援維生,學校社工及老師於一六年開始留意到兩被告只偏心幼女,包括冬天沒替X添加外套、不准X參與課外活動等。在社工詢問下,X透露已超過一個月沒有洗澡,因為兩名被告只准她以凍水洗澡,又不給予她毛巾、牙刷等清潔用品,她曾遭砧板打頭及被罰通宵單腳企等。X並展示了自己的日記,透露因兩名被告只偏心胞妹,令X有尋死念頭。至今年初,X曾在攝氏七度低溫上學時僅穿單薄校服但沒有外套保暖,校方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KTCC 186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