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官禁傳媒報道爭議內容

【本報訊】前年二月發生的旺角暴亂案,五名涉案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縱火等共九項控罪,法庭仍未選出陪審團,控辯雙方昨開始進行法律爭議。主審法官黃崇厚提醒,任何人發布在陪審團缺席下控辯雙方的爭議,有可能影響審訊的司法公正,故頒令禁止傳媒報道相關爭議內容。法官警告若違反頒令,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或需負刑責。

五名被告分別是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容偉業及袁智駒。其中袁智駒日前已承認兩項暴動及一項縱火罪,正收押候判。其餘被告中,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否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一六年二月八至九日在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偉業否認四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容於二月八至九日在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以及在砵蘭街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參與非法集結,及於亞皆老街襲擊警員孔憲裘。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