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的基本條件不是政府和企業花多少錢,也不是發表多少篇學術論文、申領多少個專利權。假若創新是可以機械地製造出來,便只需投入資金,簡單利落,創新便不成問題,全然由資本控制者來決定。若是如此,美國放在研發的錢最多,其他國家便不可能在創新的範疇與之競爭,永遠落後,豈不是美國以外國家的創新都追不上、也不用創新了?可是,小國寡民的以色列為甚麼可以成為創新大國?南韓為甚麼可以從農業國家趕上,與日本競爭?中國在一窮二白之後為甚麼可以在今天變成美國最大的戰略競爭對手?
創新或許需要金錢,但單靠錢是不可能買回來的。我們了解創新的最大共識,是絕對不可能用近親繁衍的方法關着門製造出來。中外經驗顯示出愈是多元化、愈是開放,創新便有最大的空間、最多的變化因素來從舊世界的主宰中突圍而出,顛覆原來的秩序,帶領出更新和轉變。多元化與開放的基礎是差異,有如《易經》和辯證法的正反合的演化原則。
把這樣的概念放在香港,放在香港與內地的一國兩制,便不是機械的求同存異,而是追求差異。
香港不能內地化,內地也不應香港化,反而要在一國兩制的大框架內追求內地一制的改革變更,也追求香港一制的改革變更,在差異演變中創造出新的理念、新的制度,從而觸發出內地、香港和一國兩制的兩制之間的種種創新,也可以此帶領全國走上更高層次、更廣闊的制度對沖、制度創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