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掟七歲女落床致傷 母罪成候懲

【本報訊】七歲女童稱遭母親從後抓住衣服「掟落床」,臉部近眼角撞中金屬床邊受傷,涉案母親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裁判官認為事件正如女童證供所述,而非被告辯稱的失平衡所致,昨裁定其母親罪名成立,准她保釋至十一月廿六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官不認為事主受父教唆誣告

裁判官裁決時指,辯方雖多番質疑X證供不可靠,但法庭不期望一個剛過八歲生日的女童可有成年人的概念或記憶,故認為X搞錯遇襲日子實屬可理解,也不認為X是因喜歡父親或由父親教唆誣告被告,相信X只是如實說出事發經過,官也不接納被告辯解,指被告的自辯內容有矛盾及避重就輕。

四十八歲姓高的女被告,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在灣仔一單位內故意襲擊其女兒X,使其身體受損害。裁判官開審前曾問控辯雙方會否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以免稚女要在庭上指證自己母親,惟辯方稱因女被告正和丈夫辦離婚,即使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也恐會影響日後撫養權的官司,故堅持案件開審以洗脫罪名。辯方求情指,本案屬悲劇,涉案家庭早已破碎,本案發生對X也不會是好經歷,幸X在事件中的傷勢不算嚴重,辯方認為被告需要輔導多於懲罰,望法庭不要判她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ESCC 95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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