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兆輝大姨捲3500萬翡翠糾紛

藝人張兆輝太太郭碧妍的姊姊、從事翡翠玉器生意的商人郭碧紅,繼早前被指牽涉入生意糾紛後,一名男子於前日入稟高院,指稱向郭碧紅的公司購入三件價值三千五百萬元的翡翠首飾,年初委託佳士得拍賣行拍賣,結果佳士得不但沒履約拍賣,還反指有關首飾乃佳士得借給郭碧紅以供鑑定。男子不接受佳士得說法,入稟法院要求頒令佳士得交還首飾,或賠償他三千五百萬元。

本案首原告鄭大甫(譯音)、次原告為首原告及其兒子出任董事之商機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則為佳士得香港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首原告早前從郭碧紅處購入一條翡翠頸鏈、一枚翡翠戒指和一對翡翠耳環,三件首飾總值三千五百萬元。次原告於今年三月由首原告的兒子作代表、代首原告與被告簽約,委託被告於今年五月的拍賣會上出售上述物品。

原告表示,被告結果並無按照合約安排拍賣,直至今年六月,被告方面主動派員接觸原告,指稱被告才是上述首飾的物主。根據被告一方聲稱,被告只是將首飾交予郭碧紅,以供潛在買家鑑定。雖然被告有向原告一方出示文件,但原告就認為這不足以證明文件所列的物品就是原告所買的首飾。

佳士得稱已交回匿名物主

為着被告上述聲稱,原告特地找郭碧紅查詢。郭確認她是從被告方面買斷上述三件首飾,原告於是繼續要求被告將首飾交還。原告更為此在六月中報警求助,另一方面繼續與被告交涉。原告指被告在這階段又改變說法,由當初表示首飾是其所擁有,至後來改稱物主是一名匿名人士,並稱已把首飾交回該物主。由於被告堅拒交還首飾,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被告交還,或向原告賠償上述的三千五百萬元。

案件編號:HCA 255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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