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搜證需時 巴士刺客案押後訊

【本報訊】九巴接連有座位遭人插針或放針,有乘客遭刺臀及刺大腿,其後一名涉及至少三案的無業「刺客」被捕,他疑因不滿九巴「飛站」而作案,被控三項傷人及一項企圖傷人共四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調查的困難程度比預期大,故申請押後,並指可能會加控被告其他罪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四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需查八達通紀錄核對身份

控方指,警方已取得事主醫療報告,已安排化驗師到涉事巴士查證,但相關報告尚未完成。控方又指,警方正找尋事主所坐位置之前的乘客,雖然閉路電視已拍攝到其樣貌,但警方需翻查八達通卡紀錄以核對身份,花費時間比預期長,困難比預期大。控方將徵詢法律意見,可能加控其他控罪,案件或會轉介更高級別法院審理。裁判官終批准押後,但強調是最後一次。

卅歲被告莫湛深,被控今年六月廿七日,在尖沙咀中間道41A號九巴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林潔穎;同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48X號九巴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盧詠欣和梁燁淇。他另被控於本年六月廿八日,在深水埗北河街81號九巴企圖惡意傷害一名不知名男子。

案件編號:STCC 25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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