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發展迅速,就連好多廣告都採用互動模式,但法例就未有與時並進,限制多多。香港電競總會會長楊全盛(Eric)話,近日喺四十幾個巴士站搞咗電子屏幕廣告,但發現面向馬路嗰邊嘅廣告係受法例規管,就算裝咗電子屏幕,個廣告都唔可以郁動,即係變番普通平面廣告。
Eric話,巴士站採用電子屏幕廣告,好處係唔使派人手限時限候更換膠片廣告,只要撳個掣就換到,依家一個屏幕仲可以展示多個廣告添。佢又話,雖然馬路駕駛安全好重要,但面向馬路嘅廣告竟然係百分百唔可以郁動,即使係展示一碗飯上面有少少煙識郁,呢啲咁輕微嘅郁動都唔得。
佢認為,下一代嘅廣告全部都係互動屏幕或影片賣廣告,全部都係會郁動嘅,某程度上,政府應該諗吓修改法規去推動及配合業界嘅電子廣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