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慘劇 九巴車長改控19項誤殺

大埔公路九巴掟彎時翻側奪去十九條人命,涉事兼職男車長原本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再提訊,經控方修訂及新增控罪後,車長現時共被控十九項誤殺罪,以及十八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暫仍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九日轉往東區法院,進行轉介往高等法院審訊的交付程序,期間車長繼續收押看管。

涉案三十歲被告陳浩明,報稱是廚師,他在事發後一直被還押至今,昨應訊時木無表情,神情呆滯。控方表示已索取法律意見,將被告原本面對的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修訂為誤殺罪,另增加十八項誤殺罪和十八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告逐一聆聽控罪後都表示「明白」,辯方則表示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十九項誤殺罪指被告於今年二月十日,身為公共巴士司機,負責駕駛巴士從沙田馬場巴士總站前往大埔中心巴士總站時,對十九名死者負有照顧責任,但他沒有為死者的安全採取合理謹慎措施,即在大埔公路往大埔方向的下坡行車道及在大埔尾村巴士站前面右彎的開端,逐漸加速並以過高速度行駛,又在右轉時沒有煞車減速,引致巴士翻側,繼而撞到兩支燈柱和大埔尾村巴士站上蓋,而因為被告嚴重疏忽,導致十五男四女的死者,即周女齊、李炳林、趙錦鑄、鄧仁欽、劉美蓮、王玉麟、李恩賜、黃兆良、田天松、丘小牛、張朝偉、黃伙娣、鄭帶勝、陳賢妹、黃國安、霍志強、李官煌、鮑鳳儀及陳有勝遭非法殺害。

男傷者持拐杖到庭旁聽

而另外的十八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指被告在同日同地危險駕駛九巴,引致十八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其中一名男傷者古平,昨由妻子陪同下,持拐杖到庭旁聽,其妻指丈夫在事件中腰骨折斷,現時行路要用拐杖攙扶。

案件編號:FLCC 808/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