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倡延長至14周 公務員即時受惠

【本報訊】施政報告建議延長本地僱員法定產假由現時十周增至十四周,讓媽媽有更多時間陪伴和照顧初生嬰兒,涉及的額外薪酬維持以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即八折支薪,並以月薪五萬元僱員的薪酬釐訂上限,即最多可領三萬六千八百廿二元,月薪逾五萬元高薪僱員變相減薪。政府將承擔額外產假開支,每年預算四億七千九百萬元,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上述建議將於今年內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預計二○二○年七月前交立法會通過。不過,逾三萬名女性公務員昨起率先享有十四周產假,昨日分娩或預產日的僱員即時可受惠。

產假可領薪酬上限近3.7萬

政府消息人士指,二○一六年有四萬一千名女性僱員放取產假,其中三萬一千人享有薪產假,政府以此預算延長產假的額外開支,但只計及給僱員產假薪酬,僱主聘請替工的額外開支則難以計算。現時月薪五萬元或以下的僱員,佔全港僱員約九成半,若按最高五萬元月薪計算,即年薪為六十萬元,折合日薪為一千六百四十四元,以每月廿八個工作日計,產假薪酬打八折,即為三萬六千八百廿二元。

被問及餘下百分之五的高薪女僱員未獲五分之四薪酬保障,消息人士解釋,產假政策有別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補貼產假屬「無限期」,公帑開支需「細水長流」。此外,由於僱員額外四周產假的薪酬款項須由政府退回予僱主,這對政府而言屬於新做法,故當局需時研究申領機制。

分階段提升幼兒照顧服務

另一方面,政府將由一九至二○年度起分階段提升幼兒照顧服務,消息指,現有三萬三千個幼兒中心服務名額,政府委託進行的顧問研究將於年底提交報告,會按幼兒人口制訂服務名額的規劃比率,並提高幼兒中心合資格幼兒工作人員人手比例,現時零至兩歲及兩至三歲的幼兒中心人手比例,將分別由一比八及一比十四,下降至一比六及一比十一;政府亦會提高對幼兒中心的資助,以紓緩家長經濟負擔。現時社區保母服務獎勵金每小時十八至廿三元被指過低,政府將會考慮提高金額,以及善用使用率不足一成的互助幼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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