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積金對沖商界賺盡

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補貼商界到二○四八年,二百九十三億元補貼額由七百萬港人找數!施政報告昨公布以劃線制取消對沖的新方案,政府會向商界提供長達廿五年的「長短棍」補貼期,讓大部分僱主安然過渡,至於打工仔未能受惠之餘已先要付出,管理公司及食肆紛紛明言會將取消對沖的成本轉嫁予消費者。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批評,橫跨六屆政府的補貼期是讓商界賺到盡,一方面讓他們向政府「呻窮攞補貼」,另一方面則透過加價向市民開刀,打工仔實際得益只是「打個和」。勞工界則指,港府要打工仔再等五年才實施取消對沖,令人失望,要求政府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立法程序。

強積金17載沖走365億

強積金推行十七年,對沖安排累計沖走打工仔高達三百六十五億元的退休權益,至昨日港府終願提出解決方案。有關方案與今年初公布的初步構思相似,照舊沿用劃線制取消對沖,並要求僱主作額外百分之一的強積金供款注入專項儲蓄戶口內,存款上限為僱員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以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下稱「兩金」)。同時,如現時僱主為僱員作自願性供款達百分之一或以上,可豁免設立專項儲蓄戶口。兩金的計算方法會保持不變,即三分之二月薪乘以工作年期,上限維持為卅九萬元。

稱方案已向中小企傾斜

至於最大的改變是政府向商界提供兩層補貼,由原來同為十二年的補貼期,改為第一層十二年及第二層廿五年的「長短棍」補貼期,資助方式與初步構思一樣,第一層首三年資助額為百分之五十,第四年起每年遞減百分之五,第十三年便會終止。至於第二層補貼,首三年為資助額百分之五十,每三年遞減百分之五,至第廿二年起則每兩年遞減百分之五,第廿五年後終止補貼。由於第二層補貼期延長,總補貼額亦加至二百九十三億元,較初步構思多一百廿一億元。

根據安排,僱主如扣減專項儲蓄戶口及領取第一層補貼後仍不足以支付兩金,便可申請第二層補貼。政府消息人士不諱言,「長短棍」的補貼期已是向中小微企傾斜,因其專項儲蓄戶口存款較大企業少,故領取第二層補貼多為中小微企,而新增的一百廿一億元則大部分均用於中小微企身上,而取消對沖安排後第廿年,微企因專項戶口不足而要額外支付兩金,會由八萬六千元降至六萬九千元。

勞方指五年後實施太遲

另一個與初步構思不同的是實施年期較慢,政府消息人士解釋,由於補貼額近三百億元,加上需向各方講解,政府對本屆立法會任內獲通過不感樂觀,認為在下屆立法會會期遞交較合適,又指會在方案實施五年後全面檢討。

勞工顧問委員會昨開會討論有關對沖方案,勞方代表鄧家彪指,新方案慷慨及承擔時間長,看不出商界有合理理由反對,他指取消對沖的討論自一二年已開展,如要到二○二三年或以後才生效是拖得太遲,促請政府抓緊時間令方案盡快生效。

資方代表郭振華則指,新方案肯定可消除中小微企對取消強積金對沖的疑慮。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則要求政府專注補貼中小企,而非一刀切益大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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