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萬劫案兩南亞漢被控處理贓物

【本報訊】珠寶店職員遭南亞匪幫劫六百五十萬元案,再有兩名持香港身份證的巴基斯坦籍疑犯落網,他們涉嫌在劫案當天,參與運送被劫去載有巨款的兩個背囊。二人同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昨被押到九龍城法院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遭還押至十一月二十三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兩被告分別為Rai Atiqullah Khan(廿一歲),報稱無業,但其律師指他正在港大專業進修學院修讀法律課程;Hassan Mahmood(廿三歲),報稱售貨員,律師指他營運家族的手機銷售生意。控罪指,二人在上月廿一日在元朗錦上路港鐵站,明知是贓物而處理兩個內有美金七十四萬元、港幣卅六萬元及五張共美金五萬四千多元的支票的背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六周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反對二人保釋。控方續指,劫案當日受害人被劫去兩個載有巨款的背囊,賊人搶走後登上接應車輛再轉乘港鐵,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個背囊,最終出現在兩被告手上,他們乘港鐵抵達錦上路站後各自離開。二人因使用個人八達通乘車而令身份曝光,首被告本月六日於調景嶺站外被捕,次被告則被搜到他在攜帶失竊背囊時穿着的上衣。

劫匪斬傷珠寶公司職員

控方指,案中仍有匪徒在逃,且失物亦未起回,控方有強力證據針對兩被告,二人有棄保潛逃及干擾調查的可能,故反對擔保。辯方指,控方目前針對兩被告的證據仍非常薄弱,替二人申請保釋外出,強調二人在劫案後都曾離開香港,但最終回來。律師又指,首被告目前在港大專業進修學院修讀法律課程,次被告則在營運家族的手提電話銷售生意,潛逃的機會甚微。法庭最終駁回兩名被告的保釋申請,下令將他們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發於上月廿一日,多名南亞匪徒趁兩名珠寶公司職員,押運逾六百萬元巨款時,在紅磡用刀斬他們的腳,乘機搶走兩個背囊,再乘坐同黨駕駛的接應私家車逃去。警方三小時後在大角咀尋獲賊車,追查發現匪徒轉乘港鐵逃走。該案中一名持「行街紙」留港的尼泊爾男子早前已被落案控以搶劫及藏毒罪。

案件編號:KCCC 304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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