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獲居住證 內地工作擬毋須雙重納稅

【本報綜合報道】在內地長住的港澳台人士,今年九月起可申請內地居住證,一旦成功獲批,便有義務向內地政府納稅,引起關注。財政部稅務總局昨表示,當局下一步落實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包括港澳台在內的境外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稅務總局負責人稱,現時內地政府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對境外人士有特殊優惠。例如在內地無永久住所,但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人士,如已在境外繳稅,相關金額將毋須在內地雙重納稅,當局會考慮維持有關優惠。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新修訂個稅法草案,確定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包括向在中國境內住滿半年的居民徵收稅款,起徵點由舊稅法的每月三千五百元人民幣,提高至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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