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貼通知書 充公拾荒者手推車 組織斥食署做法如偷竊

【本報訊】食環署職員被指無跟執法程序,沒收拾荒者維生工具。有組織接獲投訴,指前日該署執法人員在未有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俗稱黃紙)的情況下,充公了兩部拾荒者賴以維生的手推車。組織批評該署人員做法猶如偷竊,又稱附近街坊指同類事件近半年經常發生,要求該署給予合理解釋。不過,食環署聲稱曾翻查紀錄,確認職員「貼黃紙」逾四小時後才充公手推車,強調有跟足規矩。

關注拾荒者組織「拾平台」前日接獲拾荒者英姐求助,指食環署執法人員於當日下午兩時許,在土瓜灣落山道近長寧街一帶充公了她的手推車。「拾平台」成員趙日輝引述英姐指,她當天早上把涉事手推車摺好,並用鐵鏈拴在上址一條欄杆上,於中午十二時曾確認未有被貼「黃紙」,惟下午兩時許卻獲街坊通知,手推車已被該署職員沒收。

他續稱,英姐日間從事洗碗工,夜晚會執紙皮幫補生計。當時兩名分別身穿便服及制服的食環署職員巡視該處,到達英姐放置手推車的地方,拍照後便立刻剪斷鐵鏈,未有張貼告示亦未作逗留。

趙指,英姐兩個月前已被食環署沒收過一部手推車,未料剛買的新手推車又被充公,強烈要求食環署解釋執法不公的原因和當時執法經過。

署方:已貼「黃紙」要求清走

食環署回應上述事件時指,近日接獲投訴,經視察後證實上址有雜物妨礙清掃工作,遂於前日上午九時許張貼「黃紙」,要求物主於四小時內移走,由於限時過後有關物品仍未移走,人員於同日下午約兩時半將其移走。該署稱拾荒者問題屬街道管理及複雜的社會問題,涉及不同政府部門範疇,署方亦不時收到針對拾荒者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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