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今年引入新電腦系統,昨日起全面試行新增的「調派後指引」,由以往六種傷病類別增加至卅二種,包括哽塞、分娩、昏迷或暈倒、性侵犯、心跳或呼吸驟停等,下月四日將正式推行。
對於執行指引的市民若最終令傷者死亡會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消防處助理處長(總部)楊恩健強調,指引在多個地區生效已久,至今未試過引發民事訴訟和責任問題。
楊續稱,消防通訊中心人員接到求助者電話後會提出一連串系統性問題和指引,穩定傷者傷勢或病情。由於提問過程會增長對話時間,處方已額外新增十八人負責通訊,一人會聽取傷者基本資料派車到現場,另一人就會作分配資源。接電話的時間會較以往平均增加一分多鐘,惟楊強調,服務承諾仍維持不變,緊急救護服務召喚在十二分鐘的目標召達時間內得到處理。
指引由國際調派研究院研發,廣泛應用逾卅五年,現有四十個國家或地區使用類似系統,楊認為指引「簡單、直接」。醫務總監(調派後指引)蔡宇暉醫生稱,為避免救護車到場時已錯過黃金救護時間,指引能提高生存機會,坦言:「提早一分鐘做心肺復甦,能夠讓心跳驟停的病人提高存活率約百分之四至七。」
楊解釋,指引在多個地區生效已久,未試過引發訴訟,稱:「責任問題應該是不存在。」即使新增指引數目後,亦不擔心市民濫用,反而認為應讓市民多用指引服務,以改善處方提供指引的質素。
處方亦都因應今次更新指引,無意重推救護車調派分級制。新系統應用的發問指引由國際認可,以往的六種傷病情況只有流血、燒傷、手腳骨折或脫臼、抽搐、中暑和低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