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一校一社工」過渡期延至6年

【本報訊】政府於今學年起落實公營小學「一校一社工」政策,並提供新資助模式,讓公營小學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一項等額津貼,自行聘用駐校註冊社工等。政府強調有三年過渡期讓學校適應,並減低學生突然失去已建立關係的非學位社工所受的傷害。業界指現時有逾半小學仍未轉用新資助模式,批評政策推行屬操之過急,建議延長過渡期至六年。

予非學位社工提升資歷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昨引述教育局截至七月的數據指,僅二百二十二所公營小學將於本學年轉用新資助模式,其餘二百三十五所小學則未轉用,代表過半學校仍未適應新政策,反映當局操之過急。社總指出,雖然政府有過渡期,但現已有小學社工因新政策而要離職,認為三年過渡期太短,未能令學校及在職的非學位社工有充分準備,該批非學位社工亦沒有足夠時間提升資歷。

社總又稱,現時九成以上公營學校有聘用學生輔導人員,共有三百六十八名學位社工及一百七十六名非學位社工,部分非學位社工擁有十年以上的經驗,建議當局執行「Grandfather」方案,延長過渡期至六年,並在不溯及過往原則下,讓已任職六年或以上的非學位社工獲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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