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黃絲特首冇白做

「反中亂港獲姑息,愛國愛港受打擊」是不少港人回歸至今最深刻的感受,繼雙學三子獲終院終極放生後,反新界東北發展案十三名被告同樣獲終院裁定減刑上訴得直。再次證明,反對派的司法保護傘牢不可破。

一件暴力衝擊兼傷人案件,被告最後又是即時獲釋,說司法不是偏幫反中亂港分子,三歲細路也不信。事實上,律政司雖然明言監禁合適,但又不忘補上「是否維持上訴庭以監禁十五個月為量刑起點有商榷餘地,終院可自行決定合適刑期」,大家默契配合下,終院將上訴庭判決推翻,可謂名正言順,水到渠成。可以說,只要你是反對派,只要你有錢上訴到終院,即使幹下多少非法勾當,最後亦必能全身而退。

反觀佔中期間發生的掟豬雜案、七警案、前警司朱經緯案則沒有這些優待。掟豬雜案沒有傷人,被告卻即時監禁;七警及朱經緯更不用說,執法變犯法,全部淪為階下囚。司法之雙重標準、不公不正,可見一斑。

至於佔中始作俑者,一眾主要搞手至今只有九人被起訴,而且審訊遙遙無期。黎智英身為最大金主,更是連起訴都免了,難怪他可以一早揚言「不怕坐牢,最怕洗廁所」。何況有雙學三子案、反新界東北發展案「珠玉在前」,一句「新量刑指引沒有追溯力」已可無限延伸,佔中案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言而喻。

這一切亂象皆發生於林鄭月娥上任後,可見其「大和解」何等成功,「黃絲特首」並不是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