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拖足12載 難阻兒童喪生悲劇

【本報訊】導致兒童死亡及未能採取適當行動防止兒童死亡的行為不時發生,港府早於二○○六年已開始計劃為此立法,但十二年以來無進展,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直言難以接受,促請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領導的兒童事務委員會推進相關工作,例如更新法例,為未能採取適當行動防止兒童死亡的行為立法懲治。

建議參考英國擬定《灰姑娘法》

多個界別的專業人士在昨日研討會上均指,現時香港兒童政策面對的問題為資源不足及缺乏法律保障。江樂士促請港府盡快就心理虐待立法,以及就未能採取適當行動防止兒童死亡的行為立法,說不少兒童喪生的悲劇皆因父母疏忽照顧,他昨日提到一名患有唐氏綜合症的五歲男童於二○一三年在家中猝死,被驗出體內含有達致命分量的冰毒,但因警方未能在寓所搜出冰毒,其有吸毒習慣的母親終獲撤銷虐兒罪。

另外,他指本港兒童權益法律亦忽略心理虐待的層面,包括隔離、威脅等,他表示英國於二○一四年已擬定《灰姑娘法》(Cinderella Law),將對兒童的精神虐待等同虐待身體,香港亦應以此作參考,為傷害兒童情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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