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何志申涉六年前為一名女病人診症時,被指靠「目測」斷定患感冒的病人有胃病,病人提出疑問時,竟回以「收聲,我係醫生,你唔係醫生」,病人又指,何為其診症的過程僅三十秒。香港醫務委員會昨日就該宗案件展開聆訊,裁定何兩項專業失德罪成,分別判處警告信及停牌三個月,緩刑十二個月進行,期間需接受六個月一次的隨機監察。
何志申被控沒有在病人病假紙簽署及不合理處方三種腸胃藥物。事主陳小姐昨在醫委會的聆訊上表示,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發燒及喉嚨痛,到何位於窩打老道的診所看病,診所護士沒有細問其症狀,只顧推銷美容產品。
診症時,何亦從未向她進行任何喉嚨或肺病檢查,僅目測便指她有胃病,並處方三種胃藥及通便藥。陳即時提出疑問,對方卻叫她「收聲,你又唔係醫生」,在陳的堅持下,何最後亦處方了感冒藥。
何的代表律師多次質問事主,何有否為其檢查或就腸胃問題作提問,陳堅稱:「絕對冇!」又指:「由細到大都冇通便問題。」不知為何會被處方通便藥。何志申作供時,反對所有「冇檢查」的指控,稱陳患感冒及胃酸倒流,強調胃藥與感冒藥是同時處方。
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質疑早前何曾稱事件已隔六年多,忘記有否為陳檢查,今次庭上又稱有檢查,何回應「睇番排板(即醫療紀錄)先知」。
劉指其排板過分簡單,質問「你個排板有咩可以證明到你有檢查?」何解釋,排板上的「T」即為喉嚨檢查,亦有為陳進行肺部檢查。但劉質疑排板無提及他根據甚麼理由斷症陳患胃病。
辯方結案陳詞時指,護士當時無將病假紙拿給他簽名,故承認無為病人簽署。醫委會後作出裁決,判詞顯示研訊小組認為何未有注意要在病假紙上簽署,參考何的排板,發現病歷上本寫病人患胃炎,聆訊時何卻表示是患胃酸倒流,認為何的證供存在矛盾,故選擇採納控方供詞,判其失德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