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槍轟賊車案 拘和勝和毒男

【本報訊】上月卅日在大埔林錦公路發生的警長開槍轟賊車案,重案組經追查八日後,前日下午在上水區,拘捕一名有黑幫和勝和背景的八十後男子,他涉嫌「瘋駕」、「藏毒」、「偷車」等多項罪名,警方調查期間,亦揭發他涉嫌與上月杪在落馬洲一宗爆竊案有關。疑犯昨被押返林錦公路案發現場重組案情。另在開槍案兩日後,警方在打鼓嶺以涉嫌「企圖傷人」,拘捕當日車賊跳乘寶馬房車逃走的女車主,她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正全力追緝案中在逃同黨。

涉案寶馬女車主保釋候查

警長開槍案案發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連日偵騎四出,消息指出,重案組探員多次到涉案寶馬房車車主在粉嶺麻笏村的登記地址了解,由於房車沒有被報失,案發時企圖撞向警員,有人疑未能提供司機下落,警方於九月一日在打鼓嶺區,以涉嫌「企圖傷人」拘捕姓吳(四十二歲)女車主。

警方經情報分析及連番追查後,前日下午在上水區,拘捕一名姓溫(卅六歲)本地男子,他涉嫌「企圖傷人」、「瘋狂駕駛」、「藏毒」、「擅自取去交通工具」、「盜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和「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等罪名。據悉,疑犯有黑幫和勝和背景。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揭發溫亦涉嫌與八月廿三日,與落馬洲一間公司發生的爆竊案有關,案中價值約九千元的財物被盜去。

鎖手銬腰纏鐵鏈重組案情

昨午四時許,溫雙手被鎖上手銬,腰纏鐵鏈,由探員押返林錦公路迴旋處的警員開槍現場重組案情,期間疑犯向探員講述案發經過,逗留約十五分鐘後乘坐警方的七人車離去。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警方拘捕女車主符合程序,因車主必須為涉及交通或刑事案的車輛負上責任,在車輛沒有被報失,她又未能提供司機資料下,警方有理由懷疑她知情,車輛涉及的刑責她亦要承擔。警方在拘捕司機後,若果證實女車主知情,她更有機會涉嫌協助教唆、或串謀接載疑犯被捕。

案發於八月卅日下午一時許,大圍一間粉麵廠職員,在粉嶺發現於八月十四日報失、屬於粉麵廠的客貨車,立刻駕駛客貨車追截失車及報警,警方衝鋒車加入追捕行列。追至大埔林錦公路迴旋處,失車與職員客貨車相撞剷上石壆草叢,車賊棄車逃走,並撒下疑為冰毒及丟下「冰壺」,再跳上一輛接應的寶馬房車,為求「甩身」更踩油企圖撞向一名警長。警長朝車開了一槍,寶馬中彈後逃離現場,警方啟動「捷進」行動追捕,約個半小時後在大埔一屋苑尋獲涉案車輛,惟司機及疑人蹤杳,車窗窗框留下彈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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