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香港段本月通車,有消息指,港鐵將跟隨內地高鐵的「失信人名單制度」,禁止曾在高鐵車站或列車內作出不良行為的人士,乘搭高鐵三個月至半年。這不禁讓人見賢思齊,忽發奇想,其實特區政府高官體制內,也應推行類似制度,以便對那些曾經失信於民的高官處以相應懲罰。否則,高官無論怎樣胡作非為,依然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套用電視劇經典對白:「咁叫公平咩!」
首先,作為特區首長的林鄭,失信於民的次數不知凡幾。林鄭說政府反港獨立場堅決,對觸碰國家底線的行為絕不容忍,在大是大非上,態度絕不含糊。可是,林鄭對港獨分子、大學學生會幹事在開學禮上宣獨,她竟然連嚴詞斥責都欠奉,加上保安局再三延長港獨組織申述期。這不止失信於民,更是失信於國家,更加失信於她自己。
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上有大話特首,下必有同樣胡混度日的廢衙門。且以失信於民多過食飯的律政司為例,將壹淫媒漢奸黎去年六四以粗言刑恐本報記者一案拖拉逾年,早前終於肯開綠燈,讓警方召漢奸黎到警察總部落口供。不過,一場大龍鳳做完,又試無聲無氣,回復以拖待變格局。律政司擺明有心包庇,更對本報及受害記者多番去信質詢案件進展,不是已讀不回,就是選擇性回覆,違反《罪行受害者約章》服務承諾,嚴重失信於民。
至於,運房局監管港鐵沙中線工程不力,事後更十問九不知,企圖令外界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上述這些沒做好本分的官,理應被扣起三個月至半年人工,禍港殃民的情況才會得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