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父親搖晃初生嬰變成植物人,七歲女童林林被生母及父親疏忽照顧,餓至皮包骨慘成植物人,以上的虐兒案件只是冰山一角。社會福利署去年接獲虐兒新呈報個案多達九百四十七宗,創四年新高,今年上半年亦已有五百五十四宗相關個案。社署分析指,去年受害兒童以兩歲或以下嬰孩佔多,與一五及一六年以十二至十四歲兒童佔多情況有別;而去年個案中,六成施虐者是兒童的父母,三成二個案因施虐者不懂管教或缺乏育兒技巧。
社署一四至一六年接獲虐兒新呈報個案,分別為八百五十六宗、八百七十四宗及八百九十二宗,一七年新個案較一六年上升百分之六。社署首次發表年度虐兒個案統計報告,顯示去年虐兒案中,近四成涉及身體虐待,有三百七十四宗;三成三遭性侵犯,有三百一十五宗;兩成四涉疏忽照顧,有二百二十九宗;另有廿四宗涉多種虐待,五宗精神虐待。
受虐兒童年齡以兩歲或以下嬰孩最多,有二百廿二宗,佔兩成三,主要涉及被疏忽照顧;其次是十二至十七歲的兒童,有二百一十二宗,佔兩成二,主要遭性侵犯;第三是六至八歲,有一百五十七宗,佔一成七,主要遭身體虐待及精神虐待。而按性別分析,近六成被虐兒童為女童,當中近半數被性侵犯,其次是身體虐待;男童被虐則主要涉及身體虐待,其次是疏忽照顧。三分一受虐者遭不認識的陌生人性侵犯,八十八人被朋友或家人的朋友侵犯,十九人被父母侵犯。
社署分析虐兒因素,發現三成二個案因施虐者不懂管教或缺乏育兒技巧,兩成四涉施虐者情緒或心理問題,兩成一與施虐者不良嗜好有關。三成個案涉及兒童有行為或情緒問題,其次與學業表現有關。
至於施虐者特徵,去年有三成六施虐者年齡介乎廿七至四十一歲,其中三十二至三十六歲女性施虐者最多,大部分涉及對兒童施以身體虐待。與前兩年比較,去年施虐者趨年輕,三十一歲以下的比例增加,其餘特徵則沒有大分別,包括逾半數男性,三成半已婚及初三或以下低學歷。虐兒個案最多地區近年亦無大變化,依次為元朗、觀塘及屯門最多。
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曾甘秀雲指照顧初生嬰兒對父母構成壓力,應推行家長教育,在懷孕初期父母應了解不同時期子女的成長特性,學習管教,保持身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