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訊訊】反新界東北案十三名被告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擱置上訴庭的十五個月量刑起點,刑期為他們已服的刑期,故即時釋放。有學者指搗亂社會秩序是重罪,上訴庭亦已訂立新的量刑指引,故終院裁決予人放生搗亂者的感覺。有團體指近年多宗涉及反中亂港人士的案件均獲「優待」,質疑「反中亂港獲姑息,愛國愛港受打擊」,批評法治未能彰顯。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終院早前就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中裁定,日後有同類案件時,將引用上訴庭更嚴苛的量刑新指引,惟反東北案是發生在雙學三子衝擊之前,才免於按新指引判刑,但整體難免予人放生衝擊人士的觀感。他重申,該十三人能免於重返獄中只是「僥倖甩身」,倘若案件今日發生,肯定是依從新指引處理。陳又指,本港以前較少出現衝擊立法會或政府總部等暴力行為,影響原審法庭未能作出正確判刑,惟上訴庭已訂立量刑新指引,提醒如有人再作出衝擊等暴力行為,肯定沒有「甩身」的可能,認為新指引有阻嚇性。
前立法會議員、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指,搗亂社會秩序是嚴重罪行,上訴庭訂立新量刑指引原本應顯示當局對執法絕不手軟,但終院今次的裁決反而令人覺得是放過這班搗亂人士,再一次姑息養奸。王續指近年多宗涉「反中亂港」人士案件均獲「優待」,包括今次反新界東北案或雙學三子案獲放生,律政司更放生壹傳媒黎智英秘捐四千萬元予反對派議員的「黑金案」,黎去年六月涉刑恐《東方日報》記者至今仍未提控,作為本港核心價值的法治精神未能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