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護傘 屢包庇黎智英

【本報訊】律政司亂象頻生,檢控亂龍罄竹難書,涉及重大案件包括違法佔領行動(佔中),發生至今逾四年,但大部分違法佔中主要搞手包括被指為「金主」的壹傳媒黎智英等,仍未被檢控;然而律政司早已有「唔敢告」前科,包括黎被揭多次秘密捐款予泛民主派政團及立法會議員而未有申報醜聞,以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等,令外界質疑律政司「唔敢告」並「放生」黎等人,黎恍如有「司法保護傘」。

黎秘捐泛民逾四千萬

黎智英於二○一四年七月、違法佔中爆發前,曾被揭發於二○一二至一四年間,多次向泛民政團及人士秘密捐款超過四千萬元,多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李卓人、梁國雄等亦被指秘密收取黎的捐款,而未有向立法會秘書處申報。其中李就於一三年十月及一四年四月,分別收取黎五十萬元及一百萬元,李更把其中五十萬元存於其個人銀行戶口,「袋住先」長達九個月,直至捐款醜聞曝光,才過戶至其所屬的工黨戶口。

廉署曾就捐款醜聞分別到黎、李寓所突擊搜查,兩人及工黨多名成員亦先後到廉署受查,惟黎、李二人至今仍未被檢控。至於已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長毛」梁國雄,涉嫌於一二至一六年任議員期間,接受黎智英廿五萬元捐款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廉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梁最終亦脫罪,而黎一直未有被起訴。

至去年六月,黎於維園出席六四祈禱會後,涉刑事恐嚇《東方日報》一名正在現場正常採訪的男記者,令社會各界嘩然。黎對該男記者「爆粗」兼出言恐嚇,稱︰「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你老母×」。該男記者事後報警,證據確鑿,惟律政司拖拉超過一年,遲遲未有行動。直至今年八月中,警方終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黎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的辦公室錄取口供,但之後卻無下文,律政司仍未正式起訴黎。

團體示威促廉署跟進

「反黑金反港獨關注組」十多人昨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抗議,批評李卓人收受黎智英秘密捐款,促廉署跟進及將相關人士繩之以法。團體批評李收受黎捐款無申報,又指李在違法佔中期間,將當時位於立會大樓九樓議員辦公室作佔中指揮部,團體將請願信交予廉署職員後和平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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