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只持有「學神牌」的青年,前年因犯駕駛罪行被捕後棄保潛逃,他雖明知遭警方通緝,去年十一月仍身懷毒品駕駛一輛私家車,駛經彩虹邨外龍翔道時遇上路障,他見警察走近遂驅車逃走,並在繁忙的觀塘繞道上左穿右插,撞到七架車輛後,便在藍田棄車而逃,跑入港鐵站,最終被警方截獲。涉案廿二歲被告符繼丰,早前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及販毒等七罪,昨被判囚四十二個月、停牌六年和罰款五百元。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駕駛行為瘋狂,在繁忙的公路超速,藉以逃避警員的追捕。被告又罔顧其他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撞到多架車輛後也沒有停下。而他駕駛的私家車撞到巴士後,他則拔足而逃。法官又指,被告在潛逃期間再犯案是罪加一等,但考慮他因潛逃的案件已被判入戒毒所,遂決定不加刑。
案件編號:DCCC 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