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行街紙」留港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去年五月,寄居朋友的劏房時,企圖強姦五十九歲越南籍女鄰居,女事主極力反抗,巴漢事敗後自瀆至射精始離開,事後被捕。涉案卅四歲被告Qasir Jahanger日前在高院受審後,陪審團昨日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企圖強姦罪名成立。法官要先索取女事主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報告,將被告繼續收押至九月廿八日始判刑。
被告被控在去年五月十日,於長沙灣道某大廈單位內企圖強姦女子X。控方指被告於巴基斯坦讀至小五,獲批「行街紙」留港。他有多項案底,分別於一○年干犯刑事毀壞,及於一三年犯爆竊及管有他人身份證而被判監。
案情指X與丈夫均是居港尋求難民庇護的越南人,被告則是租住隔鄰劏房巴籍男子之訪客。案發當晚九時許,X丈夫離家,半小時後被告敲門,趁X開門時奪門而入,並反鎖門,將X推到床上企圖強姦。X用中文揚言其丈夫回來會斬死被告,但被告用中文回應:「未驚過」。X極力反抗,被告無法成事,遂自射精在X身上後穿衣離開,X遂報警求助。翌日下午,X與丈夫在街頭重遇被告,通知警方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HCCC 4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