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基金預留五億元加強培訓科技專才後,創新科技署昨宣布,以先導形式推出為期五年的科技專才培育計劃,當中包括「博士專才庫企劃」和「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基金會向聘請博士後專才從事研發工作的機構,提供每月三萬二千元津貼,最長廿四個月。有科技界人士歡迎計劃,但認為長遠應吸引更多科技集團在港設科技研發中心,始能留住人才。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博士專才庫企劃將資助獲創新及科技基金撥款的機構,以及香港科技園公司和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培育公司及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聘用最多兩名博士後專才,從事研發工作,基金會為每名博士後專才提供津貼。
受資助的博士後專才須持有由本地大學或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博士學位。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是指在世界大學排名榜中,相關科目位列前一百名院校。
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則以二比一的配對形式,資助本地企業人員接受高端科技培訓,特別是與「工業4.0」有關的培訓。
計劃由職業訓練局負責管理。學員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受聘於非政府及非受資助的本地企業。兩項計劃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載於基金網頁。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大數據、人工智能、資訊科技及生物科技的範疇,均需要科研人才;但有工作經驗的博士後專才若擔任科研主任,月薪達六萬至十萬元,科研機構未必負擔得起,他們或要轉行或轉投其他國家發展,致人才流失。他歡迎政府資助僱主吸納博士後專才做研發工作,每月三萬二千元的津貼,相信可協助公司聘請科研人才,而兩年期亦十分適合,但他認為政府長遠應考慮引入更多外國大型科技集團,令博士後專才於兩年資助期屆滿後,繼續留港發展。
方保僑指,不少外國大型科技集團均在新加坡及台灣設立科技研發中心,在港只設立銷售市務部門,建議政府研究提供稅務等優惠,吸引集團在港設科研中心,而本港住屋及食用消費指數高,亦有礙外地人才在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