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為官避事好可疑

外國記者會邀請港獨小嘍囉播獨激起公憤,有人要求收回該會會址,又有人提議展開廿三條立法,但不管人們多麼義憤填膺,奇怪的是林鄭一於少理。

且看她如何回答:「是否繼續向外國記者會租出政府土地不是問題焦點。」那甚麼才是焦點?她隨即強調「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絕不妥協。」說的比唱的還好聽,重點卻在後頭:「廿三條立法要視乎條件及社會環境,雖然社會在新一屆政府上任後較平和,但只要有人挑起矛盾,都會造成社會分裂,政府在實行一件較有爭議性的事時,不得不考慮這些情況。」

林鄭可謂歪理連篇,有機構在政府場地協助播獨,她竟認為無問題,不是刻意模糊焦點,愚弄大眾,就是姑息養奸,助紂為虐。本來,社會難得平靜,廿三條立法可能激起爭議,但現在是外國勢力挑起事端在先,社會普遍不認同此等做法,正是天賜的立法良機。林鄭一味敷衍,這已不止是「為官避事平生恥」,直情令人質疑她有特別的「政治任務」,否則怎會公然跟中央對着幹?

這些年,港獨沉渣泛起,社會亂象不斷,說到底是港府沒有端正態度,一味向反中亂港一方傾斜。別說外國記者會是領正牌的外國勢力,動不得,即使是洋人豢養的走狗如漢奸黎之流,也是摸不得。單是其恐嚇東方記者案,拖拉逾年,律政司都不聞不問。要不是東方鍥而不捨九度發信質詢,避無可避,當局會搵漢奸黎錄口供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