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員涉非禮未成年少女被捕

【本報訊】男導演及演員哄騙未成年少女影沙龍,涉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捕。任職導演兼演員的卅七歲男子,疑五年前透過社交網站,結識一名未成年少女,有人聲稱為「龍友」,可以替其拍攝沙龍照。少女疑因入世未深,未有提防下予以答應,應約與男子前往荃灣區一間時鐘酒店,詎料拍攝沙龍照後,有人哄騙少女拍攝寫真照片,好讓留下美好回憶,期間又藉詞要求少女擺不同甫士,從而「毛手毛腳」觸摸對方身體。

最高可囚八年

至近日,女事主回想當年事情,懷疑遭人藉機非禮,覺可疑下遂報警求助。荃灣警區重案組接手跟進,經調查後,昨日以涉嫌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拘捕該名涉案男子,將他帶返荃灣警署錄取口供。消息指出,涉案男子大學時曾當業餘歌手,其後入讀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畢業後曾在電視台任職演員,演出多部電視劇,往後更與多位著名藝人合作,導演多齣舞台劇,票房及口碑均不俗。

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八年;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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