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三項政府工程外,新昌亦負責興建兩個屋邨,分別是東涌迎東邨和元朗朗善邨,但有指新昌涉拖欠迎東邨工人薪金,又無供強積金。房屋署和勞工處正在跟進事件,強積金管理局證實,早前收到新昌集團及其相關公司拖欠僱員供款的個案,已向該集團提出民事索償,期望在月內到高等法院向有關公司提出申索,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房署表示,一直按機制監督新昌負責的工程,確保新昌履行承建商合約責任。迎東邨及朗善邨的建築工程分別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及一六年十月完工,現正處於保養期階段,新昌仍需按合約要求,負責工程完成後兩年的保養期工作,該署會繼續監督新昌修繕紕漏的工作。
房署續稱,知道有新昌工人正向勞工處求助,若有需要,該署會盡力協助勞工處。勞工處則稱已收到新昌員工求助個案,正跟進處理。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如有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的情況,勞工處會作出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向僱主提出檢控。
受影響僱員如對《僱傭條例》及其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特設的僱傭權益熱線2928 6011或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