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暫緩一地兩檢

【本報訊】高鐵一地兩檢的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引發司法覆核潮,五名市民先後興訟挑戰,其中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在正式審理此案前,下令暫緩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高院昨頒下判詞拒絕二人的申請,並下令他們需支付政府訟費。法官指,若下令暫緩執行一地兩檢法例,造成的損失會遠比不下令為多,故拒絕申請。至於該司法覆核案則已定於十月卅日開庭處理。

梁頌恆昨並沒到庭取判詞,郭卓堅則有到庭。郭卓堅批評現時法庭裁決是「講人治非法治」,他稱考慮就禁制令一事上訴,若上訴排期於本司法覆核案開審後則不會上訴。

梁郭須支付政府訟費

法官周家明於判詞稱,梁頌恆曾指一地兩檢的法例牴觸了十條《基本法》條文,郭卓堅則指一地兩檢法例牴觸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劃定香港邊界的決定,但均未提出具體理據,法庭現階段只假定他們提出了可進行司法覆核的理據,並將於十月聽取雙方爭議,但今次只需權衡頒令是否造成損失,便足以作出決定。法官指,按政府說法,一旦下令批出禁令,高鐵將不可在九月通車,港鐵等每月損失收入估計高達三點七億元,每月浪費營運和維修開支近一點八億元,香港將失去就業、商貿、商業和旅遊的機會,而且出入內地的公眾人士的旅遊計劃會被打亂,香港作為區域內交通樞紐和整體聲譽都會受損,整個香港社會都承受十分巨大的損失。

法官表示,在權衡法庭一旦犯錯所造成損害後,拒絕今次申請造成的潛在損失和不公義,會比批准申請為少,因此駁回今次申請,並下令梁和郭兩人支付訟費給作為答辯人的特首和立法會主席。

案件編號:HCAL 1160,11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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