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種基因編輯技術例子,是使用一種酵素使農作物基因裁剪、重組,在基因中新增或刪減部分,以增強農作物抵禦惡劣天氣的能力、防止被自然界害蟲侵蝕等,但非直接在農作物基因上進行改造。但歐洲聯盟法院基於該技術應用後,可能與基因天然突變呈現類近效果,以致無法識別是否人為,所以將基因編輯技術與基因改造,採取同一嚴厲標準規範。
有生物科技學教授認為,此技術有助於人類福祉,所以對新措施表示不滿,擔心對農業和科研界帶來沉重打擊。相反,有環保團體表示贊成,認為一旦缺乏安全指引或規範,便任由涉及基因改造的食物流出市面是不負責任,高興見到司法機構積極保護環境和普羅大眾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