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投資公司入稟高院,指有「飯堂大王」之稱的商人陳煜湛於兩年前聲稱已研發一款汽車省油減碳排放器,並藉詞找尋獨家經銷商,誘使該投資公司支付三百多萬元訂金,事後卻一直未能交貨。該投資公司董事上月已就事件報警,現入稟高院向陳追討已支付的訂金和各項開支合共三百五十八萬元。
原告大時代貴金屬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是陳煜湛和雷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入稟狀稱,次被告是由陳控制的公司,陳於前年年尾至去年三月初期間,向原告的董事翟偉平表示,已研發一款節能和環保器材,名為「雷電能汽車省油減碳排放器」,但欠缺一名有足夠財力的獨家經銷商,陳將會把原告支付的訂金全數用來生產該款器材,讓原告在香港和泰國獨家銷售,並於去年九月交貨。
原告支付了三百廿五萬元訂金給次被告,又把其位於尖沙咀的辦公室部分空間交給次被告使用,連同辦公室雜費、租金、宣傳費等開支,原告再花了約卅三萬元。原告付款後多次查詢交貨日期,陳初時說在去年九月交貨,後又承諾會在去年十二月交貨,但一直未交貨。
原告認為陳曾對其作出欺詐陳述,因此入稟向兩名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18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