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領未完稅煙彈休班警罰六千

海關去年在深圳灣管制站為一輛貨車進行清關檢查時,發現車上一個速遞郵包內藏有共六百支加熱煙的「煙彈」,而該些含煙草成分的「煙彈」均未完稅,應課稅值逾一千一百元。其後一名休班男警前往領取該郵包時,被埋伏的海關人員拘捕,他指稱純粹替朋友前往領取,但又未能提供該名朋友的身份或聯絡方法。被捕男警事後控以一項「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罪,昨於西九龍法院認罪,罰款六千元。

卅二歲男被告莫定忠(卅二歲),報稱警員,被控於去年八月十七日在美孚景荔徑,並無依據應課稅品條例規定,而處理六百支未完稅的薄荷萬寶路Heatsticks(即俗稱的「煙彈」)。辯方律師求情指定罪將會影響被告的警隊工作,懇請法庭輕判。

六百支稅款逾千元

案情指,海關人員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抽查一輛貨車時,從車上一個郵包發現內有六百支加熱煙的「煙彈」,估計總值逾一千六百元,應課稅金額是約一千一百多元,但該郵包未有完稅,遂扣起郵包作進一步調查。至翌日,速遞公司職員應關員要求,聯絡收件人在當天交收郵包。收件人臨時更改在美孚景荔徑交收,關員遂在附近埋伏以拘捕相關的收件人士;事發時,被告現身上址領取郵包,關員遂將被告拘捕。

在警誡下,被告稱對郵包內「煙彈」一無所知,也不知道「煙彈」曾否完稅,他聲稱只是替一位初相識朋友往領取內有電單車零件的「郵包」,又指郵包是朋友在網上訂購,自己純粹替該名朋友前往領取。惟被告未能提供該朋友的聯絡電話號碼,聲稱僅打算在之後的定期「電單車聚會」上交給該朋友。被告又稱不認識郵包的登記寄件人及收件人,其後關員在被告引領下,前赴聲稱舉行電單車聚會的地點,但最終上址未有聚會,亦未能尋獲該名「朋友」。

含煙草成分需課稅

案情提及,涉案「煙彈」原需以「IQOS」加熱煙的加熱器加熱,才能吸食該款加熱煙;化驗報告指「煙彈」內含焦油、尼古丁等一般煙草成分。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含煙草成分的產品屬於應課稅品。

案件編號:WKCC 349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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