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你創紀錄 港人埋單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日前被上訴庭頒下判詞,拒絕其上訴許可申請,並需支付原審及上訴訟費。郭表明「冇錢畀」,更以藐視法庭罪成的內地女子唐琳玲走數二十萬港元訟費,特首林鄭月娥回應:「收回錢時是否會為這些人士帶來好大困難」一事相提並論。由此可見,若非有庸碌無能的港官推波助瀾的話,香港絕對沒有今日之亂狀。

坦白說,前特首梁振英二○一二年七月宣誓就職時讀漏了「香港」兩字,郭卓堅二○一六年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頒令宣誓無效及梁無權就職特首,適逢當年爆出立法會宣誓風波,箇中出發點是還以顏色擺姿態,抑或如他曾說的司法覆核是要「監察公職人員行為有否失當」,他自己最清楚。既然高院去年以申請嚴重延誤為由,拒絕給予司法覆核許可,郭提出上訴亦被駁回,理應「願賭服輸」,支付原審及上訴訟費,而非「輸打贏要」耍賴皮。

多年來慣性提出司法覆核的郭,自爆已欠逾千萬港元訟費,並以一副「我是沒錢,我怕誰」的嘴臉,認為訟費問題「唔使理」,「最多咪宣布破產」、「最好爭夠一億元,登上世界紀錄大全」,郭之所以如此得戚,全因林鄭曾經口口聲聲說要保障公帑,卻只不過是說說而已,實際上對拖欠訟費的問題視而不見,變相縱容有人濫用司法覆核。

司法覆核成風,市民動輒申請法援來挑戰政府,過去三年法援署在司法覆核訴訟開支逾八千六百萬元,近一半個案敗訴需付訟費,申訴人只需按財政狀況分擔費用,餘數由公帑找數。政府縱容濫用法援搞司法覆核,不但阻礙施政,更要納稅人埋單,實在搵笨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