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城管,香港有食環,兩個部門都令一個城市變得醜陋。話說自食其力、六十多歲的拾荒婦蘭姐,在北角拉着手推車到附近商舖收集紙皮箱,期間把一袋包好的垃圾放地下兩秒,想再轉身返回手推車之際,突然閃出兩個穿着便服的食環署職員表露身份,兇神惡煞話要票控蘭姐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要繳交罰款一千五百大元!
蘭姐話自己咁多年每晚都係喺度處理同分類啲垃圾,點會係製造同亂拋垃圾嗰個呀?她因手推車已放滿紙皮,原計劃待處理手推車的紙皮後,再取回該袋垃圾;可是,兩位阿蛇就是堅持票控,仲話叫佢上庭同個官講。每日身水身汗執紙皮,也不過搵百幾蚊,家陣一張告票就等如佢大半個月的收入,難怪蘭姐慨嘆:唔通真係我呢啲阿婆好蝦啲咩?
蘭姐一句無奈的感觸,道出基層市民的辛酸。「搵食啫,犯法啊?」就係!食環署回覆查詢時,更大條道理話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均屬違法,法律面前應一視同仁,現時法例並無豁免拾荒者或長者不受檢控。一副「大公無私」的模樣,正義凜然到嚇死坑渠老鼠。之但係,有冇諗過「安民之道在於察其疾苦」,蘭姐自食其力不願成子女負累,佢拾荒維生本已夠淒涼,如今淪「垃圾蟲」!食環署諸君若有點人性,應畀時間佢處理垃圾,而唔係好似螳螂捕蟬咁。
事實上,食環署欺老凌弱,早已為千夫所指,食環惡過爛仔,雞毛當令箭的陋習,確實有必要檢討。對基層弱者大發官威,令香港這個本已沒有一刻安寧的城市變得更醜陋!有人指出,一個城市可以因為一些人一些事而讓人流連忘返,在那裏多停留一些時候便會感覺幸福滿足;同樣,也會因為城市的一些人一些事而令人想立刻逃離這座城市。香港已經有個「淫審處」是文明的恥辱,何堪再來個食環署成為城市冷漠的催化器?沒有溫度的城市,搵鬼住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