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風之子」之稱的前香港拳王杜恒霖,於今年四月疑因泊車問題與一名六旬漢爭執,二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涉案六旬漢上月已同意簽保守行為了事,惟杜堅稱自己無打人,拒絕簽保,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法院開審。不過,辯方昨向法庭呈交杜的手機影片作為新證據,控方重新審視之後,決定對杜不提證供起訴,控罪予以撤銷。
根據譚早前承認的案情,事發當晚約十時許,杜將私家車泊於新都城停車場內一條單程路上等候乘客。譚是後面車的司機,見狀遂響號催促,兩人一度下車口角,隨後分別駕車駛離現場。惟數分鐘後兩車在停車場另一位置相遇,杜再將車停在單程線及下車,譚也下車理論,有目擊者見到杜以心口撞向譚,譚則出手推杜,杜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杜保持緘默,譚承認有出手推杜,杜及譚其後送院,檢驗後杜有脊骨觸痛,譚則在左胸及左手肘有觸痛。
案件編號:KTCC 95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