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剝奪《基本法》賦予權利
郭卓堅在呈交給法庭的書面陳詞中表示,法援署今次做法是剝奪《基本法》賦予市民控告政府或行政人員的權利,如果市民發現政府或行政人員每天有一萬次不當,市民便有權提出司法覆核一萬次和申請法援,而若政府或行政人員一萬年都沒有行為不當,市民根本無理據申請司法覆核和法援,法援署以他申請法援次數太多而禁止他申請是錯誤的。
本案兩名答辯人分別是法援署副署長莊因東,以及法援署高級律師劉嘉駿,他們透過律師向法庭重申,署方有權拒絕批出法援予重複申請的人士。
案件編號:CACV 29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