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禁申覆核法援三年 郭卓堅上訴「禁賽」決定

【本報訊】法律援助署去年以濫用法援為理由,引用《法律援助規例》發出命令,表明在三年內會拒絕「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司法覆核案件提出的法援申請。郭卓堅不服被「禁賽」三年,昨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法援署的決定。上訴庭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宣判。

稱剝奪《基本法》賦予權利

郭卓堅在呈交給法庭的書面陳詞中表示,法援署今次做法是剝奪《基本法》賦予市民控告政府或行政人員的權利,如果市民發現政府或行政人員每天有一萬次不當,市民便有權提出司法覆核一萬次和申請法援,而若政府或行政人員一萬年都沒有行為不當,市民根本無理據申請司法覆核和法援,法援署以他申請法援次數太多而禁止他申請是錯誤的。

本案兩名答辯人分別是法援署副署長莊因東,以及法援署高級律師劉嘉駿,他們透過律師向法庭重申,署方有權拒絕批出法援予重複申請的人士。

案件編號:CACV 2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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