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老凌弱無人性 選擇執法更可恨

對於香港再次成為全球最長壽的地方,香港人是唏噓多於歡笑。事實上,香港沒有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打工仔多有後顧之憂,不少人退休後被迫執紙皮幫補生計,又隨時遭到食環署的檢控,既然「壽則多辱」是嚴峻的現實,長壽又怎麼能令人高興起來呢?

一名六十多歲的拾荒婦,成為食環署嚴苛執法的又一位犧牲品。拾荒婦長期在北角商舖收集發泡膠箱及紙皮箱,再以螞蟻搬家的方式將回收物料搬上手推車運走,賺取微薄收入。誰都看得出,拾荒婦做的是垃圾分類,有助環保,不料前晚被食環署人員以「棄置垃圾」檢控,要罰款一千五百元,當拾荒婦為自己辯白時,食環署人員着她「甚麼都同法官說」,一副「無面畀」的嘴臉。一如所料,事件曝光後,輿論普遍同情拾荒婦,直指食環署執法不近人情,欺軟怕硬;更有人質疑食環署針對長者執法,是為了「完成任務」。

事實上,食環署以執法為幌子欺負老弱,早就成為千夫所指。月前,一名年近八旬的老婦為給百歲母親買藥看病而在深水埗街頭擺賣,竟遭食環署及警方大陣仗執法;去年,一名拾荒婦以一元錢出售紙皮遭食環署檢控,事件最終鬧上法庭。食環署人員「揸着雞毛當令箭」,專同長者過不去,被控阻街或非法擺賣的弱勢人士不知凡幾,更曾有無牌小販情急之下跳水逃生,不幸溺斃,至今令人記憶猶新。

不是說年齡大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而食環署執法本來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沒有哪一個長者不想安度晚年,若非生活所迫,誰願意日曬雨淋下充當拾荒者?再說拾荒而已,又不是大奸大惡,食環署有必要如此惡形惡相嗎?動不動罰以重款甚至沒收拾荒的小車,這叫每個月辛苦賺取數百元的長者情何以堪?不可不知,對於長者犯法,除非殺人縱火,歷朝歷代都有寬大處理的傳統。即使在法治方面備受批評的內地,亦規定長者觸犯輕微小罪不予起訴,體現人道關懷,號稱文明社會的香港卻容不下自食其力的長者,能不叫人汗顏!

最令人非議的還不是對長者執法,而是選擇性執法。阻街亂象隨處都是,罕見食環署有法必執,若阻街的是南亞假難民,食環署人員更是退避三舍,眼不見為淨。即以深水埗通州街橋底的僭建物「南亞村」為例,臭名昭著,烏煙瘴氣,但包括食環署在內的六個政府部門相互卸責,以致治安問題不斷惡化,成為罪惡淵藪。港英時代的九龍寨城是「三不管」,如今南亞村則是「六不管」,更加不堪,戳穿了香港是法治之區的神話。

法律面前,假難民比香港人更平等,有勢力者比老弱病殘更平等,這就是香港的現實,更是港人的悲哀。難怪有人質疑,食環署因為不敢對假難民及有背景者執法,只好捉無助的長者「交數」,堪稱古代「殺良冒功」的現代版。可見這個政府何止冇心冇肺,更加無良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