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立法會議員聯同十五個居屋屋苑代表組成「追討房署、領展」大聯盟,昨早與房屋署代表會面,批評署方未有向屋苑法團交代當年把停車場及零售設施分拆售予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現稱領展)時,房委會與當時領匯之間的契諾規定,小業主近日才得知領展未有履行合約責任,分擔相關屋苑的公共設施管理和維修費用,蒙受損失,斥署方有隱瞞之嫌,要求提供當年的詳細記錄。大聯盟將與律師商討是否提出法律訴訟。
房委會二○○五年將一百八十項停車場及零售設施,分拆出售予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傳媒近日報道指房委會與領匯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中,按「分攤比率契諾」規定,領展及其後買家須攤分廿三個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維修費,比例由百分之六至四十九點二不等,由房委會負責執行契諾,不過多個屋苑對契諾並不知情,有屋苑因而為領展多付千萬元維修費。
「追討房署、領展」大聯盟召集人彭長緯指與房屋署助理署長楊耀輝會面時,質問對方就為何未有告知法團有關契諾攤分的規定,惟對方的回應含糊,只稱有不同分攤模式,會跟進事件,聯盟認為房署有責任,要求重新計算分攤費用,並向領展追回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