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問題多多的澳門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因原承建商與澳門政府施工上有爭議,導致工程嚴重滯後,其後雙方解約,有關工程在二○一六年採用書面詢價方式重新招標。其中得分第二的中國路橋工程公司上訴,認為行政當局沒有遵守評分標準,終審法院昨日維持中級法院判決,裁定澳門政府上訴失敗,需重新計算競投有關工程的七間公司的標書得分。
終院在判詞指出,同意中級法院的見解,認為評標委員會沒有計算中國路橋在「技術隊伍經驗」項目上應得的分數,認為中級法院命令重新計算七間公司的標書得分不存在越權,因相關命令只是行政當局需嚴格遵守詢價方案的規則,行政當局沒有任何自由決定餘地或自由裁量空間,故認為上訴理由不成立。
運輸基建辦公室回應指,獲悉終審法院的判決,正研究判決內容並依法跟進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