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工程委託協議模式 政府認不合理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及沙中線工程問題多多,兩項工程均採用「委託協議模式」,即由政府負責所有工程成本,港鐵則擔任管理人角色。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昨於電台節目上直指協議非最好模式,應沿用以往的「擁有權模式」,即由港鐵全權負責鐵路的融資、設計、建造、營運及維修。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直指港府於「委託協議模式」上沒有話事權,「只要(港鐵)交齊文件,政府就要畀錢」,直指政府是簽下了「不平等條約」。

張炳良透露 將藉法律解決分歧

張炳良指出,根據現時採用的「委託協議模式」,政府可就港鐵於監工過程上的過失提出索償,但金額上限等同政府向港鐵支付的管理費,認為協議設計不夠完美。他透露,政府亦有感條件不合理,故與港鐵協議待高鐵香港段工程完成後,將透過法律程序解決分歧。

港鐵僅屬「經理人」 只需交齊文件

○七年十二月兩鐵合併之前,所有鐵路項目均是採用「擁有權模式」興建,曾任九鐵主席的田北辰坦言支持以「擁有權模式」興建鐵路,因為由港鐵自行融資,會讓港鐵較着緊工程,反觀現時的「委託協議模式」,工程由政府出資,港鐵角色僅屬「經理人」,「自然就會冇咁緊張,一有事就可以(向政府)拎錢」。他又認為「委託協議模式」的最大敗筆,是當港鐵交齊有關工程文件,政府必須出資進行工程,即使文件中提及工程某部分曾出現問題,只要港鐵於文件中聲稱已把問題解決,政府仍須「硬着頭皮」出錢,亦沒有權利要求港鐵就工程問題拿出更多資料,直斥做法官僚。

倡重用「擁有權模式」 港鐵「肉緊啲」

田又提到,「委託協議模式」內容側重於港鐵一方,皆因港鐵是「獨市」,「不平等咁傾斜,就係因為港鐵係獨市生意,可以吊高嚟賣,政府叫價能力因而大大減低」。

另一名議員譚文豪亦贊成工程應以「擁有權模式」進行,又指沙中線及高鐵皆有超支問題亦與「委託協議模式」有關,假如由港鐵自行融資,港鐵會「肉緊啲」,若超支亦難以向股東交代,但現在有政府「埋單」,態度亦會較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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